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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入伙美好龙沐湾-收房之二

发表于2013-11-20

   关于改签合同。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无解。

   1、新老合同金额不同,新合同金额是在老合同基础上减掉赔偿款。

   2、新老合同章不同,老合同章是中和集团,新合同章是美好中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3、新老合同交付期限不同,老合同规定是2012年12月31号前,由于有了赔偿,合同总金额变了,相对交

      房期限也变为2013年10月30号。

    4、老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包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而新合同把180日改为二年。

   开发商解释,赔偿款从老合同金额减掉,主要是避免个税,如果有业主愿意交赔偿款20%的个税,合同可以不用改签。

   我的理解是即便交了个税,由于开发商的名字变了,老合同存在就没有意义。但又由于备案用的是老合同,新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备案,按老的备案会不会有问题。邻居们有没有这方面的专家,或者周围朋友有懂行的。盼解!

 

发表于2013-11-20

   有位业主说新合同把上报材料备案由180天改为二年,时间太长了,恐怕中间有变。可能这位业主朋友没注意到后面二年内办理房产证的规定。有了二年内办出房产证的规定,何时上报材料无关重要。

   业主姝宇当场查实了现在的预售证和新合同章是一个单位。

发表于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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