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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多地楼市“限价令”出台引发争论不断

发表于2011-04-02
31日是中国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最后一天。目前已出台楼市“限价令”的城市中,北京是唯一提出房价要“稳中有降”的,其他城市大多要求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发表于2011-04-02
“限价令”变成“限涨令”的做法引起广泛争论。有人认为,这反而说明“涨价有理”,助长了房价上涨的预期。何况不少城市房价基数居高、房价收入比悬殊,即使涨幅很小,房价也超出许多购房者的支付能力。还有人担心,地方政府会通过限制中心城区楼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手段人为“做低”均价。

发表于2011-04-02
房价控制目标之所以广受争议,一方面是因为住房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房价近年来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商品价格之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人们对以往出现的房价“屡调屡涨”局面心有余悸、对调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持警惕、对新一轮调控的成效怀有更多期待所致。

发表于2011-04-02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认为,多地出台的房价涨幅控制目标将严重影响市场预期,因为在今年这一轮调控下,有很多老百姓预期房价会出现下降,但多地房价涨幅控制目标一出台,市场信号顿时紊乱。

发表于2011-04-0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告诉记者,“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以免年底被问责。

发表于2011-04-02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发表于2011-04-02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房价涨幅与GDP挂钩有一定的前提,即当地住房市场保持平稳,不存在房价涨幅过高等情况,同时房价的“水分”低,投资性购房的比例不高。因此,中西部一些中小城市将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挂钩是可以接受的,但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一线城市等也照搬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合理。

发表于2011-04-02
“新国八条”中规定,2011年各城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调控目标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更关键也更有意义,但多数城市显然采取了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做法。

发表于2011-04-02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房价控制目标是按照国务院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的。在房价控制目标出台前夕,北京市专门邀请了有关专家、住房困难人士、开发商、中介等,一起就北京房价控制目标进行研讨。
发表于2011-04-02
北京市明确,调控措施要把房价增长的速度压下来,使房价处于一个相对健康、平稳的趋势,和居民的收入、购房支付能力能够有效连接起来。对去年以来价格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区域和项目,将严格调控,促使价格回落到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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