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楼市,实在懒得再说什么了
- 发表于2011-05-11
比较形象,入木三分
- 发表于2011-05-11
神马叫做“被房托”,你就是房观的知名房托!
- 发表于2011-05-11
懒得说还说这么多
- 发表于2011-05-11
要是一个人能把楼主写的这些条都看懂的话,基本上也就看懂了房市
- 发表于2011-05-11
房产税最有威力的时候,是还没施行的时候;------------这句话我太喜欢了
- 发表于2011-05-11
可惜来这里的,没几个真打算弄懂这个市场的
- 发表于2011-05-11
供需关系取决于政府
卖地这块肥肉怎么可能丢弃啊
卖地这块肥肉怎么可能丢弃啊
- 发表于2011-05-11
精华帖 ... 不顶不行 ...
- 发表于2011-05-11
中国越盖越多的住房,没有庞大的刚需消费,只有买得起的人买,是支撑不了的!
动辄用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来分析房价的,多是混吃等死的南郭之徒;
房价,不由买不起的人之数量来决定,而由买得起的人之数量决定;
以香港日本房价曾经暴跌来判断大陆房价必然崩盘的,请回家复习小学一年级课文《刻舟求剑》——房产不可移动,一地房价的暴跌不构成另一地暴跌的理由;
觉得若干年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都死了自己一人会继承N套房子,并以之推断房价届时必跌的,请回家复习小学一年级课文《刻舟求剑》——空间上的刻舟求剑不可取,时间上的刻舟求剑更要命;
另请犯上一条错误的同学及早纠正对农业人口的歧视和?视;
价格和需求都可能产生泡沫,天冷和发烧,都让人觉得冷;
07年以前调控打压供给,07年以后调控打压需求。07年个人征信系统上线,国家终于知道泡沫的所在;
房产税最有威力的时候,是还没施行的时候;
所有房贷的平均还清时间,是六年。房奴是需求泡沫的产物;
囤积居奇的前提,是奇货可居。脱离了稀缺前提的炒作,不可能持续持续10年之久;
住宅产权从未在任何时代的任何国家被当做民生资源;
“租售比”的合理化,不一定非要通过降房价;
房价收入比理论在1991年就已被原创者自我否定;
开发商死光光正中多套房者下怀;
廉租房越多的地方,商品房房价越高。
不知不觉说这么多,难免被房托。买或不买,自己选择,自行负责,各得其所,各安天命。就是请别在踏空之后才高呼“不是我看错,而是我低估了XXX的无耻”——都成年人了,跟谁撒娇呢?也许你只是低估了自己的无知而已。
2011年大陆房价涨幅至少15%,届时各位把统计局公布的涨幅乘以三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