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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速三亚中央商务区发展,三亚湾片区规划一至七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启动征收方案,计划实施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总建筑面积约99600平方米,共约471户,人口约2082人。
三亚中央商务区一园四区,分别为凤凰海岸片区、东岸片区、月川片区、海罗片区,各司其职。此次道路规划建设乃完善民生基础类设施,高水准规划建设“凤凰海岸”,稳步推进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建设,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7月13日,三亚天涯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三亚湾片区规划一至七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计划实施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总建筑面积约99600平方米,共约471户,人口约2082人,项目涉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及民营企业、宾馆酒店和商品住宅小区以及天涯区儋州社区居委会、光明社区居委会、和平社区居委会等。
一、征收范围
三亚湾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一路北至食品厂小区,南至食品厂安置区南区北门,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二路北至第三中学,南至第四小学,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三路北至儋州三巷4号,南至铁路东巷24号,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四路北至海汽小区AB栋,南至旺豪超市,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五路北至三亚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住宅小区ABC栋,南至小学,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六路北至日杂公司,南至三亚宾馆,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七路北至原武装部安置区,南至华运大厦,东至解放路,西至三亚湾路。
二、征收补偿认定
有合作证明来源的被征收房屋,四层半(含四层半)以下部分,可予认定并按本方案第六条进行补偿;超出四层半500㎡(含500㎡)以内部分,可按800元/㎡予补偿;超出四层半50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三、补偿方式
分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
1、产权置换:
被征收房屋结构 | 产权调换比例 | |
被征收房屋 | 调换房屋 | |
1 | 1.0 | |
混合结构 | 1 | 0.95 |
砖木结构 | 1 | 0.85 |
简易结构 | 1 | 0.75 |
产权置换房屋套内面积差额在5㎡以内(含5㎡)的,暂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的开发建设成本价格为准)结清差价;套内面积差额超出5㎡的,按相关部门审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格结清差价。超选安置房套内面积部分不能超过15㎡。
2、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划拨地的,按22105元/㎡给予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出让地的,按23799元/㎡给予货币补偿。
3、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四、临时过渡安置费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临时过渡安置费标准如下:
(1)套内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的(含180平方米),按3600元/户/月发;
(2)套内面积在180-300平方米以内的(含300平方米),按5000元/户/月发;
(3)套内面积在300-400平方米以内的(含400平方米),按6500元/户/月发;
(4)套内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按8000元/户/月发。
五、安置房建设地点
拟定在金鸡岭四组安置区、同心家园22期安置区、同心家园29期安置区、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其中,同心家园22期安置区、同心家园29期安置区、西瓜村芒果村安置区为异地安置区。被征收人选择异地安置的,按照原被征收房屋选择异地安置产权置换套内面积的10%给予奖励。
六、安置房选房原则
按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安置房(包括安置房朝向、楼层、户型和房号等)。
七、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方案公告之日,
45日内(含45日)签订协议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户奖励;
45日后至60日内(含60日)签订协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户奖励;
60日后签订协议的,不给予任何货币奖励。
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三亚湾片区规划一至七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征求稿全文可到三亚天涯区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sanya.gov.cn/tyqsite/qzfwjxx/202007/1c771a110796449a851773546dcec9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