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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

发表于2015-12-31

1、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

解析: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费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

发表于2015-12-31

我也一直很疑惑

发表于2015-12-31

钱到哪去了

发表于2015-12-31

贪污吗

发表于2016-01-08

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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