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东方市鸿坤理想海岸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惹众怒

发表于2014-04-18

不讲诚信,欺骗业主

发表于2014-04-18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发表于2014-04-18
丧尽天良,鸿坤地产!
发表于2014-04-18
无耻!
发表于2014-04-18
无耻!
发表于2014-04-18
无耻!
发表于2014-04-18
鸿坤真让人失望!
发表于2014-04-18
失信于业主。
发表于2014-04-18
失信于业主。
发表于2014-04-18
失信于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