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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银行认房又认贷,卖房再购房算首套?

发表于2010-06-08

    6月4日,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二套住房认定政策,楼市调控的一大悬疑终于揭晓,“认房又认贷”也成为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最严厉的认定标准。

 

     据媒体报道,上海一些银行已经“密不透风”地对“二套房”申请从紧——对照贷款申请人的户口本,一一到央行征信记录以及房屋登记信息系统里查询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数目。

 

     这一标准一出,很多之前买小户型过渡,或第一套房贷款已还清的改善型需求心里一咯噔:我卖房再购房怎么算?算首套吗?银行认房又认贷卖房再购房算首套?

 

              部分银行认贷又认房 房贷仍有空可钻 

              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北京多家商业银行后得到的答复是,这些金融机构都已按照该标准进行审核贷款人的身份。

 

             而在上海,中行和招行表示,目前对异地人士在沪贷款购房,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连二套房贷也不能申请。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客服称,异地人士在上海购房贷款,需要有在上海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就业单位的相关证明,若没有以上证明,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贷款支行咨询。农行、工行等银行客服也给出了同样的解释。

 

             经换算,如果全国金融机构都按上述标准进行认定,购买一套价格为200万元的住房,那么,第二套房购买者的首付款将从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另外,由于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的八五折提高至1.1倍,其总还款金额也要多出23万元!

发表于2010-06-08

海南的情况也是这样吗?

发表于2010-06-08

政策一下来,哪里都一样

发表于2010-06-08
买房是越来越难了啊
发表于2010-06-08

要再买一套房的话首付要比原来付出那么多??靠!

发表于2010-06-08
这该是对的还是错的呢?
发表于2010-06-08

住房问题一直都在困扰着大众

发表于2010-06-08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我想好先
发表于2010-06-08
不买房就啥问题都没有了
发表于2010-06-08
房子还是得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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